🧨 事件回顾:偷窥女厕仅罚RM25引发全国震怒
2025年8月,马来西亚一名22岁男子因涉嫌在沙巴一间商场的女厕外偷窥女性,遭警方逮捕。案件提控后,他仅被依《沙巴轻罪条例》第8(1)(e)条款罚款RM25,或以3天监禁替代刑罚。
这起“RM25偷窥案”曝光后,迅速在国内外社交媒体引发舆论爆炸。不少民众直言:“RM25?连一顿午餐都不够,竟然能买下女性的安全?”
💔 女事主:我根本不知道案件已经上庭,竟然是朋友转发新闻我才知道!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案件的女事主事后才发现整个审讯和判决已经结束。
根据受害者亲口表示,她在案发后并未收到任何法庭通知,也未被传唤出庭提供证词或参与程序。直到某天,有朋友将一则“男子偷窥女厕被罚RM25”的新闻截图发给她,她才惊觉:
“这不就是我的案子?!我竟然完全被蒙在鼓里!”
为确认真伪,她随即主动联络警方单位,与接案的Sergeant核实。对方才向她证实:是的,案件已经在没有她参与的情况下审结,而法院做出的判罚正是“罚款RM25或3天监禁”。
🧨 黄诗怡议员怒批:荒谬至极!RM25是惩罚还是嘲讽?
沙巴山打根国会议员黄诗怡(YB Vivian Wong)得知此事后,在国会公开强烈谴责,并批评这是“对女性尊严的极度侮辱”。她指出:
“RM25根本不能反映该行为的严重性,这种轻描淡写的惩罚只会让施害者更加有恃无恐,女性更加无所适从。”
她表示,原本此案应可依更严厉的**《刑事法典》第509条(对女性做出侮辱性动作或言语)**提控,一经成立可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 法律制度漏洞凸显
这起事件暴露的不只是个别法官裁量的问题,更显示马来西亚在处理“性骚扰/侵犯隐私”类案件时,仍有多个制度性问题:
问题 | 影响 |
---|---|
案件未通知受害者参与审讯 | 剥夺当事人陈述权利 |
以轻罪条例处理严重行为 | 降低了法律威慑力 |
无统一标准处理偷窥案 | 法律适用弹性大,缺乏透明度 |
📢 社会反响:你我她,都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
此案一出,网络评论区铺天盖地。许多女性网友表示:
“今天她是受害者,明天可能就轮到我们。”
“这种人只罚RM25,那我们上厕所还要不要锁门了?”
🧩 当事人沉痛呼吁:
受害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没有要这件事闹大,但这起案件的处理方式,让我作为一名女性深感受辱。更痛心的是,我连案件进行都不知道。请不要再让下一个受害者经历这样的无声侮辱。”
她也希望法律未来能更明确处理“偷窥”、“骚扰”等灰色地带行为,并确保当事人有完整参与司法程序的权利。
✅ 结语:国家需要更强的法律,女性需要更多的尊重
从“RM25偷窥案”到众多未曝光的性骚扰案件,我们看到马来西亚目前在保护女性隐私与安全方面依旧存在严重不足。
我们强烈呼吁:
- 🛡️ 司法程序必须透明,并确保当事人被通知参与;
- 📝 修订轻罪条例,提升偷窥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 🧠 加强性别教育与执法者培训,强化执法敏感度;
- 📣 支持勇敢发声的受害者,建立更友善的申诉机制。
正义,不应只是纸上谈兵。一个连“女厕都不能安心使用”的社会,谈何安全感?